一是突出体教融合。 竞争没有任何障碍。 全国设立45个赛区,男女共9个比赛组别。 学校、体校、俱乐部青训梯队、社会青训机构的队伍均可参赛。 参加比赛,使我国青少年足球赛事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是将高科技、新媒体引入青少年赛事,吸引参赛队伍、媒体和球迷,提高观赏性和参与度。 中青团联赛办公室在本次赛事中引入了可穿戴设备、视频分析、数据采集等技术。 赛事官方APP“绿色中国”实时更新比赛信息,中国教育电视台、微博、公众号直播赛事,制作网络和电视信号、各大平台累计观看人数和观看人数相关话题的微博阅读量已达数千万。
三是通过合理日程、严格组织等多种措施,提高赛事质量。 场面精彩,竞争激烈。 它反映了青少年足球技战术发展水平,为展示我国近年来青少年足球的发展提供了舞台。 中国足协还引进国际级裁判参加比赛,并对年轻裁判进行交流培训,保证了比赛的顺利进行,也培养了裁判队伍。
作为我国覆盖面最广、竞赛水平最高、参与人数最多的青少年足球顶级赛事,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通过第一年的试训,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提升了足球项目的竞争力。 作为我国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新起点,这项新赛事在工作程序、组织架构、赛事设置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如何形成跨部门合作、多领域资源共享、全方位平台建设的良好局面。 要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通过统筹引导、合理引导、分级引导,充分利用各地资源差异,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权益方案。发挥地方特色,优化平衡资源。 《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共同制定并实施。 赛事管理机构为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公室由中国足协主席任组长,副主任由教育部体育卫生艺术司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司。 省级由教育厅、体育局担任业务指导,足协负责具体实施。 要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协调机制,明确组织机构主次权责。 同时,我国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各省市教育部门、体育部门、足协在具体工作中的协调能力差异较大。 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因举办赛事的条件不同而不同。 竞赛层次亟需协调,形成“全国一场”的青少年竞赛布局,避免出现主次不分、权责不清、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二是如何强调活动的群众性、大众性、公平性。 活动计划覆盖U8-U19年龄段,覆盖大学、初中、小学青少年。 人群范围很大。 它打破了以往青少年足球赛事由职业俱乐部梯队、体校队和校园足球分别举办的格局。 它提供了最广泛的青少年。 团体提供同台竞技的机会,互相学习,良性竞争。 因此,活动的组织不仅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青少年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还要注重参赛队伍的构成、参赛人员的身份以及界定和审查。参与组织的资格。 在球队竞赛计划方面,制定详细、合理、可行的选拔机制,避免优秀足球资源和人才不当流动,影响优秀人才培养的群众基础工作。
三是如何优化组织工作,夯实赛事基础。 体育和竞赛要遵循科学原则,更加注重青少年兴趣化的体育训练。 幼儿的运动技能和身体条件差异较大,集体意识和认知水平也存在显着差异。 要更加合理的分组和比赛安排,精准组织赛事组织,促进他们的心理和身体成长。 注重培养青少年运动员通过比赛获得的自信心和成就感,提高运动技能。 同时,校园足球和职业青训是两种不同的培养体系,培养足球人才的阶段和方向也不同。 从全国来看,经济发达省份的足球市场化程度较高,聚集了众多优秀教练员和学生球员参与青训体系。 但在资源匮乏的省份,课后“430”校园足球等活动可能仍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体系。 因此,全国青少年联赛需要特别关注和培育不同地区足球的均衡发展。 通过赛事推广,均衡配置资源,改变地区间足球发展不平衡、不足的局面,充分发挥足球运动的作用。 资源配置和协调作用既兼顾赛事的竞技水平和观赏性,又凸显赛事的公共性和包容性。
在此基础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需要充分利用我国总体战略和历史发展机遇,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战略,强调体教融合,促进发展。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更加注重培育差异化与平衡性并重的青少年竞赛特色,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比赛,从根本上促进青少年足球的发展,充分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促进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 运动积极发展并取得长足进步。 (第一作者为中山大学体育系讲师,管理学博士;第二作者为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森大学)(转载自9月29日中国体育报第06版)